取得“税率”栏标明“不征税”字样的发票是否可以参与2022年湖南省“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的补充公告》(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7号)第二条规定,除《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促消费、开发票、中大奖”——2022年“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的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的“发票有奖”活动参与条件外,发票“税率”栏标明“不征税”字样的发票不得参与“发票有奖”活动。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互联网+发票有奖” 活动的补充公告》(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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