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因为违约支付给出租方的违约金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1.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