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规定:“二、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纳税人以应税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者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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