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如何享受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

一、适用对象 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 二、政策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发布之日(2022年3月3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直接享受,不需纳税人提交备案资料或额外证明。 (二)办理渠道 无需办理。 (三)申报要求 无。 (四)相关规定 1.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的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其总机构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2.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