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当月申报期内即符合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因经营出口货物业务又适用免抵退办法,可否同时申报?

可以,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报办理留抵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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