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德语老师,业余时间从事翻译工作取得了一次性的劳务收入500元,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不需要。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上海市起征点: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增值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含本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七条; 2.《关于继续执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本市增值税起征点有关规定的通知》(沪财发〔2021〕2号); 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本市增值税起征点有关规定的通知》(沪财发〔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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