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本年度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较去年减少了,印花税可以退吗?

根据《印花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因此,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没有增加的,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也不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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