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
补交税款

公司由于流动资金困难没法履行税务稽查局要求补交税款的处理决定,税务稽查局要查封公司的仓库和扣押公司的货物,税务稽查人员说因为出来得匆忙,忘了带扣押收据,写张收条代替,可以拒绝吗?

税务机关扣押公司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如果税务稽查人员以收条代替的,可以拒绝。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如果税务稽查人员以收条代替的,您是可以拒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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