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时,系统提示“调用核心征管接口失败:异常原因:***:按期申报采集表中存在未做税(费)种认定的征收品目”,无法完成采集。但经核实,该纳税人在申报所属期内存在有效的印花税税种认定。请问是什么原因,应如何处理?

出现该提示可能是因为纳税人印花税同一征收品目同时存在按期认定和按次认定的有效税种认定信息。按照规则,在同一所属期内,印花税同一征收品目应只存在按期或按次的税种认定,需据实修改印花税税种认定信息,再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1年7月7日发布《系统运行类(2021年6月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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