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与实际预缴的不符

建筑工程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15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自动生成的数据与实际预缴的不符,且无法手动修改,如何处理?

自动生成的数据与纳税人实际预缴的数据不符,请纳税人联系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从2021年1季度开始,建筑企业总机构纳税人到异地经营预缴了企业所得税的,其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申报表的“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栏将自动带出从经营地获取的本期已预缴税款数据,如该数据与纳税人实际在经营地缴纳数据不符,请纳税人联系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1年07月14日发布《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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