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同时经营两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吗?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纳税人同时经营多个个体工商户的,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享受多退少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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