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应税车辆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按不同的购置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三)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六条、第十二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