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如何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完成长三角地区跨省(市)迁出操作?

我省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的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在区域内变动需要跨省(市)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迁移至(上海、浙江、安徽、宁波),可以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线上处理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跨省(市)迁出手续,有两个模块提供业务操作。 1.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在首页→〖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办税事项〗→〖长三角跨省(市)迁出〗办理。 2.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在首页→〖套餐业务〗→〖跨省(市)迁移管理套餐〗办理。 纳税人需填写注销原因说明、经办人姓名、办理人员证件号码,以及变动后住所经营地点地址、迁达地行政区划省、市、区县、街道,上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点击保存提交。若跳出提示信息,将未完结事项逐一完成即可。再次点击“提交”会出现“流程发起成功”提示框。若表单状态是“受理中”,即完成了迁出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长三角区域企业税收业务操作问题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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