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建筑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填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已经向项目所在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建筑企业总机构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第14行“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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