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 ) 第十条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