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规定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需要进行申报吗?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税收政策兑现指南》的公告》(2022年第9号)规定,纳税人享受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规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应按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对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热点问答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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