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需要提供《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规定:“四、精简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 …… (七)纳税人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停止报送《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本条所述停止报送的资料原件,纳税人应当妥善留存备查。 …… 九、施行时间 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第五条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自2022年6月21日起施行。《废止的文件条款目录》(附件3)中列明的条款相应停止施行。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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