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8号文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进行增值税退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8号)规定:“第二条 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以下简称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按照本办法全额退还增值税(以下简称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第十三条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研发机构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应按规定办理退税。

研发机构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发函调查或其他方式调查,在确认增值税发票真实、发票所列设备已按规定申报纳税后,方可办理退税:

(三)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退税的。”

因此,贵司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条件且在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发函调查或其他方式调查后,确认增值税发票真实、发票所列设备已按规定申报纳税后,可办理增值税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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