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在山东济南工作,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按照什么标准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因此,孙某应按照每月1500元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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