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计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举个例子—— A单位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主营销售货物。本季度主营收入为45万元,另出售了一不动产获得收入200万。根据文件规定,本季度销售货物取得的45万收入,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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