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是税前还是税后实发工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解释,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全部计入工资总额。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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