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融机构本期收取利息性质的收入100万,对应支付给第三方的利息支出50万,该金融机构应该按照多少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规定,贷款服务的销售额是其因提供的贷款服务而获取的全部利息或者具有利息性质的收入。因此,该金融机构应以取得的全部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不得扣减利息支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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