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根据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每个会计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一条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的任意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时,无需提供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直接申请变更即可。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三条


2.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 (第一辑)第五问


3.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服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