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否可以作废?

由于增值税电子发票(包括专票和普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能作废。


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发票。

江苏国税12366解答增值税电子发票的16个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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