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
调拨
会计处理

向异地分公司调拨产品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可参考以下会计处理: 1.企业异地调拨商品: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同时计缴税金,可以先按成本或加10%计税(具体可以和税务局沟通) 借:应收账款——税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可参考以下会计处理: 1.企业异地调拨商品: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同时计缴税金,可以先按成本或加10%计税(具体可以和税务局沟通) 借:应收账款——税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2.实际销售开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同时冲减已计缴的销项税金 借:应收账款——税金(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红字) 由总公司调拨商品给分公司,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论是否与总公司在同一县市,总公司都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同一县市,由总公司调拨商品给分公司,总公司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由总公司调拨商品给分公司,总公司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