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
账务处理

低值易耗品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借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贷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通常反映企业期末结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额。

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借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贷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通常反映企业期末结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额。

1.低值易耗品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人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以便于对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监督管理。

2.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单次平均摊销额。分次摊销法适用于可供多次反复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在采用分次摊销法的情况下,需要单独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科目。其中,“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科目为“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明细科目的备抵科目,核算使用中低值易耗品的累计摊销额。设置“在库”“在用”“摊销”三级明细科目核算,有利于明确低值易耗品的库存保管、领用和耗费等相关部门的经管责任,有利于保护低值易耗品的安全,提高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2)分次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3)同时核销在用低值易耗品,注销使用部门的经管责任: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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