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如何确认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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