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企业没有船舶吨税电子支付备案的,其分支机构能否单独申请办理船舶吨税电子支付备案?

不能。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如需申请办理船舶吨税电子支付备案的,其所属法人企业应当先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号(关于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代理企业船舶吨税电子支付备案的公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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