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污水处理机构,拥有先进的污水处理机制,现因业务需要,购买30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在税务认可的前提下,A公司是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还是金融资产?

视情况而定;在我国,特许经营又叫特许经营权,通常有两种形式:
一、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特定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特许业务的权利,如准许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的航线上,利用国有的机场设施,经营客货运业务;
二、企业有期限地或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专利权、专有技术等专有权利,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第一种形式,对于直接购买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三条的确认条件,全部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二种形式,对于购买合同中约定了固定的保底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第十七条的确认条件,则说明其中包含金融资产成分,对于保底的固定收入部分,应将其现值确认为金融资产。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对价减去确认为金融资产的金额以后的剩余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处理。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17条


2.《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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