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1-62620153
21103污染防治
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1大气
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2水体
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3噪声
反映政府在治理噪声与震动污染方面的支出。
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
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2110305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
反映对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废弃源处置等管理的支出,放射性废物管理、收集、处置等支出,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与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6辐射
反映政府在核辐射、电磁辐射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7土壤
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附录:科目汇总表
21103 污染防治
2110301 大气
2110302 水体
2110303 噪声
2110304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
2110305 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
2110306 辐射
2110307 土壤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